联想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政策

联想尊重任何人的知识产权,为此制定了本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政策,以充分保护您的知识产权。

如果您认为联想网站、软件或服务(统称为“联想服务”)中某些材料(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各类版权作品)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版权等),您可向联想发送侵权通知(“通知”),联想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以维护您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您向联想发送的通知,需包含以下信息,以便联想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1.0 您的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并说明您对该材料所拥有的权利或权益;所述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或专利证书等,如果系版权,您所声明权利的版权登记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及其他能证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等。

2.0 指明您指称侵犯了您权利的材料的相关信息,包括侵权材料在联想服务中的位置;您应提供足够详细的信息,以便我们能够发现您指称的侵权材料并确认其存在(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您需要提供该材料发布的具体网址);

3.0. 对您指称被侵权材料进行必要的描述,包括:

说明您声称的侵权的具体情形(例如,侵犯了您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以及

如果被侵权材料存在于网络,请提供该侵权材料存在的网址。

4.0. 您的身份证明及联系信息,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如为个人投诉,您应提供您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并附带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件)。

如为单位投诉,您应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地址,并附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

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还应提供受托代理人(包括单位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代理人(包括单位经办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等能证明受托代理人(包括单位经办人)代理权限和身份的证明材料。

5.0. 在通知中应包含您的以下声明:

(1)您保证您是相应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

(2) 您确信您所投诉的内容并未经权利人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以及

(3)您保证您在通知中提供的信息完全是真实和准确的。

6.0声称被侵权材料的权利人或其充分授权代表的签字(包括有效电子签名)。如通知由单位发出,则还应加盖单位公章。

在中国大陆司法管辖区内,您的通知可以使用国家版权局在以下网址发布的侵权通知示范表格: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hannels/574.html (此网址可能会发生变更)。

您的所有侵权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发送至我们以下指定的机构:

联想法务部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

100094

电子邮件:gameservice@lenovo.com

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使用,将符合联想的隐私权政策。详情请参阅《联想隐私权声明》。